关于确保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 风清气正、廉洁过节的提醒函
信息时间:20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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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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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供应商及代理机构: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公司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会议要求,确保公司全体干部职工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特致函予以提醒,请严格遵守职业纪律以及相关规定,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禁向工作人员赠送礼物、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土特产等;
二、严禁向工作人员发送各类电子红包、电子货币、电子礼品、会员卡、超市卡、预付卡等;
三、严禁邀请工作人员大吃大喝、旅游、调研视察、出入私人会所、联谊娱乐等活动。
物资供应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将自觉履行党中央、集团公司党委、公司党总支各项要求,遵守党纪党规、国家法律、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自觉抵制“三个严禁”行为,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与全体供应商和代理机构共同营造规范有序、风清气正的采购环境。
预祝大家节日快乐!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物资供应分公司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