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退款须知
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
投标服务费退款须知
各投标人/供应商:
为更好的保障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等各类交易主体的权益,提升系统服务水平,现对系统投标服务费退款相关事宜进行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一、退款对象
已缴纳投标服务费的投标人/供应商,并且参与的项目因未满足开标条件造成流标的。
二、退款条件
1、非投标人/供应商原因,造成已交纳投标服务费的标段未开标解密的,投标人/供应商可于开标时间起30天内申请退款,逾期不予受理。
2、投标人/供应商已交纳投标服务费的标段已开标的,或因投标人/供应商在交纳投标服务费后不参与开标,不进行签到、解密的,不予退款。
三、退款方式
满足退款条件的投标人/供应商,请将相关佐证材料发送到33870295@qq.com邮箱。每周二、三、对退款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财务发起退款流程,预计20个工作日办结。退款佐证材料需提供以下4项内容:
1、说明退款原因即项目名称等基本情况,由哪个代理机构代理。
2、付款详情截图。(例如:微信付款详情页)。
3、系统中生成的订单详情截图。
4、收退款的支付宝账号及用户姓名。
以上资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解释及说明
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所有。
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