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供应商已申请奖项逾期的通知
各供应商: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货物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于2018年开始使用,按照公司固化部分商务评审要素、优化蒙电电子商务系统和智能识别评标功能的要求,我公司已于2019年统一收集各投标单位各类奖项申报资料维护系统数据库,并于日常随时受理供应商申请补充维护。
经查询,部分供应商已申请奖项存在逾期情况(详见附件),按照评标办法中对应奖项评审要素规定的年限要求将取消各供应商逾期奖项的加分。如有最新获得的奖项,请发送至nmdlzbgl@163.com,联系人:王睿,联系电话:6222020。在有效期内的无需重新申报(注:今后,各供应商需结合本企业提报奖项的时间及时完成更新)。重新申报要求如下:
一、重新申报以下奖项的供应商必须是获奖单位或者获奖单位的控股或全资下属企业,须提供所申报奖项有效期内的榜单截图/文件,属于获奖单位的控股或全资下属企业的,须同时提供控股或全资关系的相关工商证明材料(如使用奖项为上市公司,须出具法律意见书,对股权及控股情况进行说明):
1.近5年曾获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委员会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评选的“中国质量奖”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
2.近5年曾获得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奖审定委员会颁发的“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
3.近3年曾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设立的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评选的“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且获奖项目必须是对应所投标产品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先进科技成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项目;
4.近3年曾是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的“中国企业500强”或“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榜单的上榜企业;
5.近3年曾是《财富》杂志评选的年度企业“世界500强”的上榜企业。
二、重新申报以下奖项的供应商必须与获奖单位名称完全一致(不包括其所属集团或下属机构),须提供所申报奖项有效期内的榜单截图/文件:
1.投标企业近5年曾是中华人民共共和国国务院授奖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且获奖项目必须是对应所投标产品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先进科技成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项目;
2.投标企业近5年曾是中国电力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和中国电机工程学会评选的“中国电力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且获奖项目必须是对应所投标产品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先进科技成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项目。